鴻海廖萬城掌採購大權,收賄1.6億元

Foxconn Liao Accepted A NTD 160 Million Bribe

· 內控制度

鴻海集團老臣廖萬城,時任SMT技術委員會總幹事、資深副總經理,被檢方指控指示下屬採購特定產品並在驗收時護航,向10家供應商收取1.6億元回扣。

為什麼廖萬城可以收取這麼高金額的回扣?關鍵就在於「SMT技術委員會總幹事」的這個職位。

SMT是什麼?全名是Surface Mounting Technology 表面貼裝技術,SMT技術委員會是鴻海集團特別成立的跨事業群技術發展組織,由總裁核准成立,借助各個人員的專長,讓鴻海能夠採購到品質最佳、價格最低的SMT相關品項。時任鴻海集團副總裁的戴正吳就對法官表示:「我們集團有10-11個事業體,每個事業群都會用到SMT設備、備品、耗材,所以組成1個技委會來統購」,可見SMT技委會的權力之大,甚至還有人戲稱其為「天下第一會」。

那...總幹事有多大?基本上100萬元以下的採購就是廖萬城具有決策權,再更高金額的,就要簽核到鴻海集團副總裁戴正吳及鴻海集團總裁郭台銘。

儘管廖萬城已經掌有這麼大的權力,這起弊案也不是他一人可以上上下下隻手遮天的,涉案人員還包含SMT技委會副總幹事、有請購及驗收權限之事業單位主管等人,他們集結起來可決定供應商是否可列入合格供應商名冊(Approved Vendor List, AVL)、要向哪家供應商採購、對供應商砍價之幅度、甚至護航驗收某供應商的設備等等。

收受回扣的方式很多,情境可能如下:

  1. 某個供應商被使用單位指定採購後,卻頻頻被SMT技委會抽單,改向其他供應商採購
  2. 某供應商最近被SMT技委會砍價砍得很嚴重
  3. 設備一直驗收不過,遲遲無法收到貨款。

但不論何者,向業界打聽以後,都會發現某位郝緒光代理銷售的設備,都賣得不錯,跟SMT技委會的各個高官關係也很好,可以講得上話,雙方聯繫上之後,郝緒光就表示可以收受一些佣金代理銷售或者是代為打通關係。而郝緒光就再從「佣金」中拿一定比例賄賂廖萬城等人。

說也奇怪,找上郝緒光後,銷售量就穩定上升了,砍價的狀況也少了,設備很快就可以驗收請款了!

這邊暫時先不討論鴻海集團的採購流程是否有內控缺失,為什麼?

第一、採購本來就不是價低者得,供應商的決定涉及到許多專業層面的考量,交期、品質、配合度等等,人員今天運用他的職權去做一些小手腳,特別偏好某A廠商,或者是特別挑剔某B廠商,非常難在流程中看得出來;

第二、內控常常講究權責分工,當流程中的一個環節有人想搞鬼時,其他環節人員可以發揮監督跟制衡的功用,因為人跟人之間想法不完全一樣,所以要聯合眾人一起舞弊的難度是相當高的,但很可惜,這個案件已經突破了「共謀」的這個關卡,如果已經有許多人參與這場弊案,那原先內控流程設計得再完美,都一定會有漏洞產生。

難道就沒有其他有效的機制可以降低這種舞弊發生了嗎?

吹哨者制度-舞弊的最佳守門員

說來你可能不相信,你認為舞弊案最可能被什麼方式發現?內部稽核嗎?算是猜得還不錯,但其實根據舞弊防治與鑑識協會(ACFE)最新的舞弊調查報告,內部稽核只佔其中的15%,會計師查核發現嗎?這又離得更遠了,只有4%。最有用的是什麼呢?就是檢舉(Tip)。有43%的舞弊案例都是經由檢舉發現的,而在檢舉的案例中,員工佔50%、客戶佔22%、供應商佔11%。完整統計資訊如下圖。

唯揚管顧|舞弊怎麼被發現的

客戶、供應商都可能是舞弊舉報的好幫手,但你有教育訓練他們,遇到收受賄賂的狀況要舉報嗎?

唯揚管顧曾在一家公司看到「供應商誠信廉潔聲明」,供應商要進入他的供應商名冊時,除了要填寫供應商基本資料外,還要簽回這份聲明,蓋上公司大小章並押上日期,聲明裡就有諸如「不向XX公司之任何員工、員工親友或其指定之任何第三人贈與、要求或收受任何金錢、不當餽贈...」等用語,藉此教育訓練其供應商。

若員工、供應商、客戶真的要舉報舞弊,有讓他們安心的舞弊舉報機制嗎?

所謂機制,可以分為幾個部分來探討。

首先,公司有可供舉報舞弊的管道嗎?例如說舞弊檢舉熱線、Email、郵寄地址等,而這些管道往往都要通往公司高層才有意義,否則你舉報的對象就是舞弊的對象,不就沒有任何用處了嗎?常見會通報給董事長辦公室、稽核室等等。

有些公司的舉報方式竟然只是設置一個實體的小信箱,上方有投入口,就像是大家常常看到的客訴信箱,放在董事長室門口讓人員將舉報資料投遞進去,這犯了一個重大的錯誤:「誰願意讓別人知道自己是舉報人呢?」當舉報這個動作會被大家所得知時,就沒有人敢去舉報了。

再來,公司的舉報機制是否讓人相信是認真的。如果公司傳達出來的價值觀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用人惟親等等,甚至同事間已經有見怪不怪的氛圍,那人員就越來越不可能去舉報。甚至像是掩蓋性騷擾醜聞這種行為,也會傳達出不重視弊案的價值觀。教育訓練、舉報管道、舉報方式等等,也都會影響人員對於公司舉報機制的信心。

最後,公司是否有足夠的資源因應檢舉案。檢舉管道打開後,最常見的狀況是檢舉訊息層出不窮,其中甚至大部分訊息是含糊不清的:「採購煉油設備有收回扣」,沒有交代基本的人事時地物,會使受理人員花費更多時間去釐清,收件、釐清、立案與否、調查、結案,這些都會耗費大量的人力時間,如果公司沒有辦法因應,久了檢舉機制也是形同虛設。

我們特地蒐集了下列資料,如有需要請於信件主旨打「麻煩提供舞弊及舉報資料,謝謝~」,寄Email跟我們索取喔

  1. ACFE 2020年舞弊調查報告(Report to The Nations)
  2. 舞弊舉報處理準則
  3. 供應商誠信廉潔聲明
  4. 舉報網頁範例

舞弊案在流程上或多或少都會有些瑕疵

雖然前面說到採購收受回扣的舞弊,是利用職權而為之,但內控流程上完全都沒有瑕疵嗎?也不盡然,終究還是有些違反內控的地方。

內部控制制度(及管理辦法)的訂定,包含流程、表單、簽核層級、權責分工等等的規劃,可有效降低舞弊的風險,但光訂定還不夠,後續真的有遵照內控執行,才會發揮內控應有的效果,換言之,如果廖萬城想要舞弊,是否不遵守內控比較容易達成目的呢?

遵守內控→舞弊風險小

想要舞弊→不遵守內控比較容易達成

廖萬城向各個供應商收回扣,大部分都是運用該職位的專業判斷在做手腳,但其中至少有一件有明顯的內控缺失,完全違反鴻海集團的規定。

廖萬城違背鴻海總裁郭台銘裁示的採購原則,擅自決定轉向採購總額達8.6億日元的日立貼片機36台


鴻海集團iDPBG事業群為滿足100年9月間即將量產APPLE公司委託代工之IPHONE N94(即IPHONE 4S)產品之產能需求,於100年3月至5月間,針對HITACHI貼片機、PANASONIC貼片機進行DEMO測試,PANASONIC貼片機通過DEMO測試,而HITACHI貼片機整體評估結果,不符合量產需求標準;又2011年相關貼片機之性價比結果係HITACHI最差。

唯揚管顧|鴻海購買貼片機圖示

iDPBG事業群根據前揭DEMO測試結果提出「iDPBGMLB SMT設備投資計劃書」,說明設備需求為「SONY(新力)公司G200MK 5型號」或「PANASONIC(松下)公司NPM-D型號」之自動貼片機422臺,再填載「SMT技委會設備採購建議表」呈報SMT技委會審查,經SMT技委會主委戴正吳及總裁郭台銘親自核決優先調度集團內閒置之貼片機後,不足部分採購PANASONIC NPM-D型自動貼片機

iDPBG事業群於100年8月22日簽發請購2條模組SMT線體之PANASONIC公司NPM-D型自動貼片機36臺、總計美金792萬元之固定資產請購單,轉呈SMT技委會進行後續採購程序時,廖萬城、鄧志賢捏造PANASONIC交期不及的理由,擅自改為採購HITACHI SIGMA-G5型貼片機36臺,未經詢價、比價、議價之程序,亦未經正常流程上呈主委戴正吳及總裁郭台銘,逕由廖萬城於PO單簽名後即發出向廠商採購。

流程缺失是顯而易見的,重點在於,為什麼他們敢做這種事情而不怕被抓到?

紙本簽核的缺點:你怎麼知道表單並未完成簽核?

如果採購人員拿到一張紙本採購單,上面密密麻麻有許多主管的簽名及核示,他要怎麼知道該簽的主管都簽了呢?

他必須要拿出公司的「核決權限表」或「分層負責明細表」,比對品項、金額以及對應的核決層級,例如說設備類採購100萬元以下是由技委會總幹事簽核,100-500萬元是副總裁簽核,500萬元以上是總裁簽核,如果說這張採購單是購置設備150萬元,那就應該看到副總裁在採購單上簽核後,才代表簽核完成可繼續下一步的動作。

概念上好理解,但實務執行上常常遇到問題,例如說有些採購品項在模糊的判斷邊界,購買辦公室桌椅屬於設備類還是總務類,資淺人員可能就會判斷錯誤,而比對錯誤的核決權限;又或者是高階主管說:「這項採購,副總裁授權我簽核,後面可以去下單了」,區區採購承辦敢於說不嗎?不熟悉各部門長官的簽名字跡、比對錯誤、疏於比對等等問題,也都有可能發生,而導致公司有完善的制度規劃,但落實後常常出現漏洞。

有人可能會說,我們公司是上市櫃公司,有配置稽核人員年年進行稽核,沒有簽核完就會被發現呀!

別忘了,鴻海也是上市櫃公司,他們也沒發現。

沒發現也不是稽核人員的疏失,一年的採購單假設有10,000筆,稽核人員不可能仔細看過10,000筆的資料來做查核,勢必會用抽樣的方式來執行稽核,要在這麼多筆資料中,抽中那筆沒簽核完成的採購單,機率可說是小之又小。

但如果公司有導入電子簽核呢?

電子簽核:流程明確、節省時間、進度可查詢

電子簽核就是把我們紙本簽核的動作搬到了線上,每個人用他的帳號登入去審核表單,系統建置時依公司的核決權限表去設定表單簽核的流程跟順序,後續每張表單就會依照這個規則去執行,直到最後一關簽核完成,才會顯示表單已完成簽核,發送給相對應人員或者是轉到下一張表單。

所以鴻海集團當時的PO單如果有導入電子簽核,廖萬城、鄧志賢簽核完後,表單會自動送到副總裁、總裁處進行簽核,自然就會發現他們擅自更改供應商的行為。

除此之外,電子簽核還有其他多項好處。

紙本簽核時,往往會遇到人員公出、請假無法簽核的狀況,尤其業務部門常常在外面跑,主管就很難簽到表單,但如果導入電子簽核,主管甚至可以用手機審核表單,不因出外拜訪客戶、出差甚至出國而影響,對於跨國企業尤其需要。而請休假人員也可以設定職務代理人,請假期間由職務代理人進行簽核,避免單據卡關的狀況。

另外,表單簽核往往花費許多時間,但是具體是哪一關的人員簽核較久,很難統計及計算,運用電子簽核後,就可以明確記錄各個人員的簽核時間,進而進行改善及追蹤,現在是哪一關還沒完成簽核也可以隨時線上查詢了解。

企業往往都忽視內控的重要性以及相關的投資,畢竟沒發生問題前,公司怎麼會發現自己的內控有問題呢?可是,公司可以承受舞弊、錯誤帶來的金錢損失,甚或是名譽的損害嗎?